数论中裴蜀定理的简单理解
要理解裴蜀定理,需要分几个步骤。


这一步很好理解。

(a1,a2)= d2表示d2是a1、a2的最大公约数,d也是公约数,但不是最大,所以d2可以被d整除,其它也一样。比如(4,8,12),最大公约数是4,但2也是它们的非最大公约数。
再看下面定理:



又因为


上面定理整个证明的思路就是,y0本身是集合A中的一个数字,符合a1x1+a2x2+.......的构造形式。由《数论中的最小正数整除问题》一文中的证明可知,按照a1x1+a2x2+.......构成的任何整数都可以被y0整除。因为d|ai,也就是ai有公因子d,而y0的构成形式是a1x1+a2x2+.......,所以y0自然也可以被d整除,由此得到d<=y0。又因为ai都可以表示成a1x1+a2x2+.......的形式,所以y0|ai。因为d代表(a1,a2,a3,......)的任意一个公约数,因此得到y0是最大公约数的结论。

以上结论的特殊形式就是裴蜀定理:


由以上叙述可以看到,裴蜀定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形如a1x1+a2x2+.......的整数,可以被其中的最小正整数y0整除。
2:如果d|ai,则d|y0,由此得到d<=y0。
3:由于ai也属于a1x1+a2x2+.......构成的集合,所以y0|ai 。
4:由于d是任意一个公约数,所以得到y0是最大公约数,即y0=(a1,a2,a3,......)
5:特殊形式as+bt=(a,b)就是裴蜀定理。
6:如果a,b互为质数,则as+bt=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