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鉴 | 通过微信软件诈骗20万余元,谨防微信诈骗!
微信这款软件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沟通交流、提升工作效率、拓展人际关系的重要组成,每天我们拿起手机,有意无意中就会打开微信,刷一刷朋友圈,甚至使用微信去支付、去购物,而这也成为了日常生活的一个习惯;但是,您是否思考过通过微信看到的另一端是精美的商品,还是个大大的“陷阱”呢?
案件回顾: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期间,刘某某通过盗用他人图片、视频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包装”成二手车车商,并通过网络寻找欲购买二手车手续或拆车配件的被害人;之后刘某某主动添加被害人微信,谎称手中有二手车车辆或拆车配件出售,先后骗取四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207000元,刘某某将上述钱款用于赌博、偿还债务及日常消费等。
近日,本院依法对刘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经审判,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安全提示:微信已经不仅是一款通讯工具,更关系我们个人财产安全的手机应用,应注意防范,提高安全意识,警惕他人朋友圈发布的信息,细分真伪。此案提醒广大群众,诈骗行为无处不在,涉及到金钱交易、转账请求,不轻信、不汇款,提升防骗意识,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信源:第一检察部 | 郭智薇
一审编辑:杜浩冉
二审:王悦琦
三审:李 博
20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