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高国雄: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高国雄,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元月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至今,现任郴州市苏仙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股长。
一、政治坚定,廉洁自律
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范约束自已的言行,时时保持清廉为官的清醒头脑,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廉洁纪律,坚持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守工作纪律,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从不参与赌博和奢靡消费,没有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未接受过红包和未参加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随时警醒自己秉公办事,奉公守法。
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做到了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并自觉与各种贪腐现象作坚决斗争。
三、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
1.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18年以来审查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49件,提出审核意见140余条,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报备。2018年对区直单位和镇街道报送的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①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文件一律不发,依据的上级文件不是规范性文件的一律不做规范性文件发。如某些单位承办的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是上级单位的文件,不是规范性文件,建议不做规范性文件发。
②严控发文数量,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不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如2019年某单位申办一个规范性文件,完全照抄市级文件,只是把“市”改成了“区”,而且分管区领导已同意发文,根据这个情况,及时跟区领导汇报,并召开区文秘室、承办单位有关人员会议,把情况予以说明,最后该文件没有发布。由于做到了严控发文数量,以前每年区政府或区政府办要发二、三十个规范性文件,现在一年十个左右。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及《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每两年(偶数年)要对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如2018年对我区2016年12月6日前制定且列入2016年清理结果中“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6年12月7日至2018年10月24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6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4件。对规范性文件每两年清理的同时,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中某一领域进行专项清理,如2019年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清理住建领域强制或变相要求施工企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精神,对我区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该项内容进行了清理。
3.对其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19年根据中央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分别进行了调整,按照局里的安排,对各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合法性审查,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
4.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升政府服务效能。2019年对我区证明和盖章类材料事项进行了清理,在2018年取消99项的基础上再取消区直有关单位要求申请人提供的344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保留需要村(社区)开具的证明盖章类材料13项。
5.参与区里安排的其他工作。如2019年“一件事一次办”工作,2019年10月与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人员到汝城县学习“放管服”暨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工作,11月根据区纪委安排,抽到区行政审批改革办参与区“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对区属各单位报送的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进行了清理优化,对区政务服务中心拟订的制度进行了审核,并完成区行政审批改革办交办的其他工作。(来源:苏仙区文明办)
编辑:陶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