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心妹妹”凌小娟:将姐姐一家四口杀害,判刑后:我有精神病
在广西贺州市有着“防火防盗防小姨”的说法,然而这句略带戏谑的调侃的背后,竟隐藏着一起震惊全国的灭门大案!
当地税务局局长一家四口被杀,就连未成年的孩子都不能幸免,究竟是什么样的仇怨,才让这一家人招来如此惨祸……
一、地税局长灭门惨案
2011年的5月,贺州市地税局局长周子雄像往常一样下了班之后就回到家里。然而就是这普普通通的一天,将会成为让他命丧黄泉的噩梦。
在贺州这一座小城里,贵为地税局局长的他,每天都过着被人追着拍马屁的日子,因此日子过的很是得意。
他的妻子凌小云是一个小老板。在嫁给周子雄之后,凌小云一直在水泥厂从事着水泥批发的生意。凭借着周子雄在生意场上的关系,凌小云在生意场上也混得风生水起。
这一家人原本过着很幸福的生活,要面子有面子,要里子有里子,唯一让他们感觉有一些烦恼的是凌小云的妹夫总给他们找麻烦。
凌小云的妹妹叫凌小娟,嫁了一个不成器的老公,名叫李林。这个李林原本是公交公司的一个普通司机,但是这份工作赚不到多少钱,没办法养活他们一家。
为求生计,李林转投到了凌小云的公司,在工地上给凌小云打工。但是这个不成器的妹夫似乎总是眼高手低,经常开口要待遇。为了这事,凌小云没少和妹妹吵架。
不过周局长向来心宽,极少过问自己老婆的生意,也不关心她家的事。自从和凌小云结婚以后,周局长已经生了两个孩子了,一男一女,都很聪明听话。
生活美满的他并不愿意去牵扯那些麻烦事。
下班后回到家里和家人一起共用晚餐,是周局长一天中最惬意幸福的时光。厨房里有贤惠能干的妻子,房间里是可爱的孩子在做作业。谁也没想到,这样优渥清闲的生活之下竟然会潜藏着致命的危机,将在今天为这一家人带来血光之灾。
当天夜里,周局长的家门被三个黑影偷偷打开,偷偷溜进了周局长的家。
一个黑影拿着尖刀,趁凌小云熟睡,一刀扎进了她的身体里。她甚至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叫喊,就在睡梦中被人结束了生命。
而另一个歹徒则手持铁锤,对准周局长的头颅就是一锤,也是瞬间毙命。只是周局长死之前睁开了眼睛,黑暗中的他似乎看到了某种可怕的东西,眼中充斥着惊恐和不可置信的神情。
夫妻两人就这样死了,干净利落,简单明了。两人的血迹染红了床铺和被单,顺着床沿滴到了地上。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两个歹徒随后悄无声息地走进了隔壁孩子的房间,只听见两声闷响,尖刀和铁锤上又沾染了新的血迹。两条无辜又年幼的生命也就这样消逝了。
二、凶手竟是骨肉亲人
凶案发生后的第二天的清晨,周老太太早早地起了床,要和周局长夫妇一起,一家人去参加亲戚家的喜宴。
但当她推开房门的时候,迎接她的不是喜庆的红色,而是满地的鲜血。她被吓得直接瘫坐在了地上,一边爬着一边哭喊:“杀人啦!杀人啦!快报警啊!”
贺州市当地的警察很快就赶到了现场,经过勘查和讯问,得知了死者四人,均死于昨夜。凶手有三人,现场没有财物遗失,没有打斗的痕迹,凶手下手凶狠,四人全是一击毙命。
这显然是一起有预谋的仇杀,凶手只是将这一家四口杀死,并没有其他的意图。而且在作案后,凶手非常小心地消除了指纹和鞋印,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但是细心的民警还是发现了两对不一样的脚印。一对脚印没有穿鞋而只穿了袜子,另一对脚印则是门口保姆的拖鞋的花纹。
周子雄的家里有七层楼,他自己一家人住在4楼,而周老太太和保姆则住在5楼,当晚的凶手在4楼行凶之后也到了5楼,但兴许是打不开房门所以没有继续杀人。周老太太和保姆因此躲过一劫。
既然是凶杀,那自然是从和这家人有仇的人当中排查筛找。凌小云是一个生意人,那会不会是因为生意场上因为和人有纠纷所以遭到了仇家的报复呢?
但是排查之后却没有任何线索,凌小云做生意很少与别人发生经济纠纷,就算有也是一些小事情,不至于到杀人灭口的地步。
而另一边,周局长的社会关系也被排查了一遍,并没有找到任何与他有大矛盾的人。线索到这里就断了,警方的调查陷入了僵局。
而此时,凌小云的妹妹凌小娟告诉警察,周子雄和他老婆凌小云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好。因为做生意经常需要和人应酬,因此凌小云经常彻夜不归。
而周子雄似乎也有几个地下情人。因为这些破事,两人经常发生争吵。那会不会是因为这些矛盾导致的情感纠纷让他们的情人怀恨在心,从而报复呢?
但是调查的结果依然让警方大失所望。周子雄夫妇两人虽然却有争吵,但都是因为工作上的应酬产生的误解导致的。两人之间的关系其实并没有外界传闻的那么糟糕。
但是在这次的调查中,警察有了意外收获,与凌小云矛盾最大的就是她自己的亲妹妹凌小娟!
原来凌家有五个孩子,是两兄弟三姐妹。大姐凌秀萍从小体弱多病,早早就去世了,留下了一个儿子苏可章和女儿苏洁。
而凌小娟原本也不像现在这样潦倒,她之前老公在交管所工作,家境富裕。那时的凌小娟经常接济自己的大姐凌秀萍和二姐凌小云。
后来,云娟两姐妹相继改嫁,凌小娟的新老公李林挣钱的本身远没有之前的老公厉害,而凌小云则是麻雀飞上高枝变了凤凰,两人的处境地位完全倒转了过来。
巨大的反差再加上凌小云发达之后对曾经帮助过自己的姐妹的刻薄,让凌小娟生出了杀人的想法。于是偷偷配了周子雄家的钥匙,伙同自己的侄子苏可章和自己侄女苏洁的男朋友刘胜明一起实施了这起灭门惨案。
三、凌小娟一伙是否会被判处死刑?
这个案子就是当年震动全国的“5.02特大杀人案”。案件虽然耸人听闻,但是其中的法律问题并不复杂。凌小娟伙同苏可章,刘胜明,三人杀害其姐夫周子雄一家,犯故意杀人罪,证据确凿,事实清楚。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故意杀人”的行为要件是非常清晰的:
第一,主观上,该罪要求当事人有着杀人的“故意”;
第二,客观上要求当事人有“杀人”的行为。
凌小娟一伙人因对凌小云怀恨在心,于是偷配钥匙,趁夜闯进妹夫家里,残忍杀害周子雄凌小娟夫妇和他们的孩子,这完全是有预谋的杀人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标准。
但值得注意的是量刑因素,在本案中,凌小娟向法官提出了自己有精神病,家里还有两个孩子等理由,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不要判自己死刑。
那法官在量刑时会不会考虑到这些因素,免去凌小娟一死呢?
在法律规定中,为了减少死刑的执行,贯彻“少杀慎杀”的司法原则,法律中对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中是有法定的减轻量刑的规定的。即后半句“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根据司法解释,故意杀人的案件中,如果有“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因素的参与,适用死刑的时候则需要特别的谨慎。
因为这种“仇杀”和“情杀”与在社会上影响恶劣的斗杀不同,这种杀人通常都“情有可原”,而且容易引起社会公众的普遍同情,因而属于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
考虑到本案主犯之一的凌小娟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如果判处死刑,对两个孩子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
但是这件案子案情特别恶劣,引起了全国上下的普遍关注。
而且如果说凌小娟三人杀害周子雄夫妇还“情有可原”,但那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完全是无辜的,凌小娟依然残忍地将他们灭口,这尤其引起众人的愤怒,因而不符合减轻处罚的要求。
并且案情发生之后,凌小娟还故意干扰侦查,拒不配合。
在被识破之后还逃跑到广州抗拒抓捕,这些都属于加重案件恶劣程度的情节。
而凌小娟所说的精神病的情况,经过司法鉴定,并不能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
在情理与法理之间纠结是这种案子的常态,也正因如此该案件审判的尤为谨慎。
最终,在2013年1月,在经历了约一年半的审判之后,凌小娟三人经最高法院核准,被判处死刑,由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